车辆停放路边被撞 为何要承担次要责任?

来源:扬子晚报

  近日,南京江宁区大队执勤二中队接到一起12345工单。市民张某反映自己的车停着没动被撞了,还被交警认定承担次要责任,自己十分不解,要求判定对方全责。

  执勤二中队交警调查后得知,当时张某驾车前往通淮街买早餐。因路边停车位已满,张某便将车临时停在了马路上。不料,后方的王某驾车从张某的车左侧经过,一时大意,未控制好距离,两车发生碰擦事故。经交警现场勘察,王某在未保证安全情况下通行,需要承担责任。

  不过,张某的车停放在马路上,占据了大半幅路面,影响车辆正常通行。因此,张某的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,所以需承担次要责任。交警告知,该起事故责任判定没有问题。后经解释沟通,最终张某对事故责任认定表示认可。

(原文:扬子晚报 记者 郭一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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